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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己任商事争议团队代理的两起也门变电站EPC合同所涉独立反担保函欺诈纠纷,均获济南某法院的一审胜诉判决。对于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为避免保函/转开保函被索赔,即便在战争等明显的不可抗力情形下,承包商也不得不数次延期保函的困境,该两起案件或可提供解决途径。

案件概述

2012年末至2013年初,A公司作为EPC承包商,与也门某国有企业B公司(业主)签署了两份也门变电站EPC合同。合同约定,承包商应以业主为受益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提供保函的银行需为B公司认可的也门当地银行。

为此,A公司向中国某国有银行D申请,以也门当地银行C为受益人,就每个项目分别开立了预付款反担保函及履约反担保函。依据该两反担保函,C银行向B公司开立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经数次延期,反担保函及担保函的有效期延至2021年中旬。保函结构如下图所示:

两份EPC合同签署后,双方即开始正常履约。2015年3月,也门战争爆发,两项目受到严重影响,经B公司同意,A公司撤离了也门。截至案件审理时,也门战争仍在持续。

2020年6月前后,C银行向D银行发出索赔电文,声称收到B公司在其保函项下的或延或付通知,C银行将不会延期,要求D银行付款。D银行回复同意按照B公司要求,延期反担保函,但C银行却再次发电文索赔,要求D银行立即支付反担保函项下款项。

2020年底,A公司作为反担保函的申请人,向济南某法院起诉B公司及C银行保函欺诈,并申请了临时止付令。在诉讼过程中,C银行主张B公司正与其就保函索赔事宜处于争议解决程序中,但并未对B公司付款。

法院经审理出具了临时止付令,并在经长达1年半的审理程序后,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A公司的请求,判决D银行终止向C银行支付反担保函项下款项。

案件评析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中国承包商为代表的 “基建狂魔”逐渐走入世界舞台。国际工程的业主普遍要求承包商提供银行独立保函,作为资金专用和完工的保证。但独立保函“先赔付,后争议”,仅“欺诈例外”的机制,却如达摩克里斯之剑,时刻悬于承包商头顶。转开保函因“双重欺诈”的要求,更增止付难度。

截至2022年,世界范围内至少有10余个国家仍陷入战争泥沼。且随着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各国经济形势出现不同程度衰退,导致当地人材机成本骤增,合同签约时情况已发生巨变。但即便如此,出于不同立场,国际工程所在国的业主方仍希望承包商按照原约定完成工程,并常以保函作为威胁,或要求持续延期,或无理索赔。面对如此不公,承包商却不得不受制于保函风险,选择妥协,答应业主种种无理要求。

本案中,法院秉持公平正义,对战争这一不可抗力情形下,业主和转开行无索赔权进行了认定,并进而判决终止反担保函付款。本案判决无疑为从事海外工程的中国承包商打了一针强心剂,为中国承包商止付跨境转开独立保函提供了信心,更为中国承包商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争取中方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主办律师

冯 婧

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冯婧律师具有近20年的律师执业经验,长期从事复杂的境内外争议解决业务,擅长处理公司、金融和贸易融资、国际贸易、国际工程等相关领域的境内外商事诉讼和仲裁案件,尤其对“平行诉讼、一案多诉、诉仲结合”等系列跨境复杂争议案件的穿插配合有丰富的积累。基于诉讼仲裁领域的独特经验,冯律师还为境内外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跨国企业客户提供公司治理、跨境贸易合规、金融合规等专项和常年法律服务。

冯婧律师受聘为国内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入选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40名高级仲裁员培训,并担任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地区调解员。冯婧律师是中国全国律师协会涉外领军人才库成员、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库成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冯律师2021年被LEGALBAND评为客户首选:中国女律师15强,2022年荣登ALB China诉讼十五佳律师榜。

丁泓序

己任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丁泓序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跨境能源和基础设施、及跨境投融资等。丁泓序律师善于处理复杂的跨境工程类争议,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多种法律手段,创建不同案件连接点,统筹协调促使谈判,达成客户的商业目标。

丁泓序律师熟悉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全流程法律风险,了解跨境基础设施项目的全产业链问题,从项目前端交易架构设计,项目投资,到中端项目执行,再到后端的争议解决,丁泓序律师均有独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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