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P Law Firm - Yogie Sugiharto
背景
印尼央行对涉及印尼卢比、且超过特定门槛时须有基础交易支持的外汇交易适用的交易门槛作出了一系列修订。该等修订先后通过以下规定引入:2026年第7号理事会条例《关于修订2024年第11号理事会条例〈外汇交易〉的条例》(“PADG 7/2026”)、2026年第11号理事会条例《关于第二次修订2024年第11号理事会条例〈外汇交易〉的条例》(“PADG 11/2026”),以及最近在PADG 11/2026发布后一个月内出台的2026年第15号理事会条例《关于第三次修订2024年第11号理事会条例〈外汇交易〉的条例》(“PADG 15/2026”)。
PADG 15/2026于2026年6月29日颁布,并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该条例是在印尼卢比汇率面临巨大压力的背景下出台的,是印尼央行为加强印尼卢比汇率稳定性、维护国内外汇流动性、提升外汇市场透明度和监管力度而采取的措施之一。修订后的门槛规定预计将影响经常开展外币交易的经营主体,特别是进出口、制造、能源、大宗商品、航运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业务敞口的行业主体。
要点
本法律快讯提示以下要点:
将每一市场参与者以印尼卢比即期购买外币(“即期外汇交易”)的门槛从每月1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下调至每月1万美元或等值金额;
对部分以印尼卢比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门槛从每笔交易5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
要求超过适用门槛的以印尼卢比进行的外汇交易必须有基础交易支持;
加强对国内外汇市场中外汇交易的监管和透明度要求。
正文
即期外汇交易——根据2024年第11号理事会条例《外汇交易》,每一外汇市场参与者的即期外汇交易门槛最初设定为每月1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该门槛随后分阶段下调:PADG 7/2026将其下调至5万美元,PADG 11/2026进一步下调至2万5千美元,最近PADG 15/2026又将其下调至1万美元。
外汇衍生品交易——除下调即期外汇交易门槛外,PADG 7/2026还提高了部分以印尼卢比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门槛。对于远期交易和境内无本金交割远期交易形式的外汇衍生品卖出交易,其门槛从每笔交易5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提高至每笔交易1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掉期交易也适用相同的上调安排,其门槛从每笔交易5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提高至每笔交易1000万美元或等值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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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是“Rubicon Collective-己任海外法律服务团文章系列”的第七篇,由己任海外法律服务团-印尼SNP Law Firm合伙人Yogie Sugiharto撰写。如您对文章相关内容感兴趣或需进一步沟通,欢迎联系吴旭青律师,联系方式见文末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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