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沛

引言

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出海”的主要通道之一。根据2026年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相关数据,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2.75万亿元,较2020年增长69.7%。伴随跨境电商规模的扩张,知识产权也成为必须提前布局和考虑的问题:一起商标侵权投诉可能导致商品链接(listing)一夜下架,一纸美国联邦法院的禁令可能让跨境电商平台账户资金瞬间冻结,多年经营的现金流陷入停滞。与传统外贸不同,跨境电商卖家面对的知识产权风险高度平台化、节奏快且跨法域交织,且近年来也存在不当利用批量诉讼(主要是美国的附表A诉讼,即“Schedule A”诉讼)与临时禁令(TRO)机制的行为,进一步放大了出海企业的合规压力。

本文基于近年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及美国应诉服务的项目经验,从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的特殊性出发,梳理主流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归纳知识产权通用布局要点,并解析近年多发的美国TRO机制及应对策略,供出海企业参考。


一、跨境电商知识产权风险的特殊性

(一)平台规则先于司法程序

跨境电商的知识产权纠纷,很多首先在平台内部解决,而非诉诸法院。平台基于平台规则以及权利人投诉即可下架商品、冻结资金甚至封禁账户,卖家往往在几个工作日内就需要作出实质性回应。相比传统诉讼中“先审理、后执行”的对抗式程序,平台机制下的容错空间更小,一旦商品链接被投诉下架,申诉恢复上架的难度比较大,因此防范风险发生比事后应对更重要。

(二)多法域布局,风险因素多

跨境电商卖家通常同时在多个市场经营,而商标权、专利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一国的注册不能自动延及其他国家保护。企业如果只在国内布局知识产权、或者只在核心市场“打补丁式”申请,容易在其他市场遭遇抢注或者投诉,进而波及全平台账户的关联处置。

(三)维权与“恶意维权”并存

平台举报工具本是为权利人维权设计,但实践中也存在同行业恶意投诉打压竞争对手的情形。与此同时,部分权利人针对缺少知识产权布局经验的卖家(包括大量中国卖家)批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借助临时禁令冻结账户资金、制造压力迫使对方和解谈判的操作模式,也逐渐规模化、产业化,成为跨境电商卖家需要重点防范的新型风险。


二、跨境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跨境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虽然各有差异,但基本逻辑相通:以卖家完成品牌/权利确权为前提,为权利人提供举报与维权通道,同时也对被投诉方保留申诉空间,但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确保自身权利得以行使。

(一)事前品牌备案通常是电商IP保护体系的入口

电商平台通常会设置一个品牌备案的机制,要求卖家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清晰展示品牌名称的产品照片等材料,以方便卖家享受到分层次的侵权举报和主动防御工具。

(二)分层次的举报与主动防御工具

各跨境电商平台均向卖家提供了举报违规侵权行为的渠道,用于投诉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同时也为被投诉方提供申诉、反通知的渠道。需要注意的是,发起投诉应当提供平台所要求的权利基础材料以及依据投诉规则进行,投诉成功率会影响后续举报的结果。因此,投诉方最好进行专业评估,确定有较高的侵权成立可能性后,再正式提交投诉。如果持续针对非侵权行为提交投诉,或者不按照规则进行投诉,导致投诉屡屡失败,则不排除投诉审查团队后续会对同一权利人发起的投诉进行更为审慎保守的审查,进而降低后续投诉的成功率。长期积累较高投诉准确率的品牌则可能会享受到更快捷、便利的投诉处理体验。对于重复侵权,各平台通常会加重处罚甚至关停账号,但操作细则和具体要求各有不同,建议参考各平台官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亚马逊针对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指经USPTO授权的发明类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适用本程序,仍按照普通投诉渠道处理)侵权处理设置了APEX快速评估程序(Amazon Patent Evaluation Express),提供了相较联邦法院诉讼更低成本的争议解决渠道:评估以一项专利权利要求为基础,单次投诉最多可指向20个商品(ASIN);被投诉卖家须在约三周内决定是否参与,如参与,双方各缴纳4,000美元押金,由中立评估人书面审理并作出结论,胜诉方押金退还;如被投诉方不响应,涉嫌侵权链接自动下架,权利人无需缴纳押金。

对于自建独立站,由于缺少成熟电商平台内置的投诉与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更多依赖目标市场法域的法定“通知—删除”规则——例如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项下的通知—删除机制、欧盟《数字服务法》(DSA)确立的通知与行动(Notice and Action)机制等——以及企业自主开展的商标、专利监测。

(三)收到平台投诉后的通用应对流程

无论涉及哪个平台,收到知识产权投诉后建议遵循相对固定的处理步骤:

第一步,第一时间登陆后台查看投诉详情,记录投诉类型、投诉方信息及所涉权利编号。这一步非常重要,因为不排除存在假冒权利人发投诉邮件、误导被投诉方的情况,有必要通过官方后台确认投诉真实存在。

第二步,核实投诉方权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通过各国官方数据库查询),并评估侵权指控是否成立。

第三步,如果侵权指控大概率成立,通过申诉恢复商品上架的可能性不高,则建议采取相应整改并联系投诉方协商、请求撤回投诉,这通常是恢复链接最快的路径;如果确信投诉不成立或存在恶意,则应保留证据,通过平台申诉渠道正式抗辩,必要时同步举报对方滥用投诉工具。如果认为投诉方的权利基础不稳定,例如,存在专利可能被无效的情形,可以考虑另行提起专利无效等程序。

总体而言,无论平台规则细节如何差异,“先确权、后维权”是共通逻辑:没有完成商标注册或专利、版权确权,卖家在绝大多数平台上都难以真正获得主动维权的资格。


三、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建议

(一)商标:越早注册,代价越低

商标是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体系的基石,也是解锁平台品牌保护工具的前提条件。企业应跟随业务步伐,产品卖到哪里就应该考虑在哪里注册知识产权,且企业可以根据主要目标市场选择注册路径:一方面,可以考虑通过WIPO马德里体系以一份国际申请同时进入多个成员国寻求商标保护;另一方面,也可以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当地商标注册申请的特殊要求,向目的国的知识产权主管机关单独提交商标申请。另外,也存在欧盟EUIPO、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这样的地域性知识产权联盟,可以通过向EUIPO、OAPI 提交一件申请来覆盖多个国家保护。

在类别选择上,需要按照尼斯分类(Nice Classification)准确对应实际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选错或者选少,都会在保护范围上留下漏洞。实务中,很多跨境电商卖家误以为自己先设计、先销售就自然享有权利,但多数国家的商标权原则上依申请注册取得,一旦品牌名称被他人抢先注册,即使卖家是实际的原创使用者,也可能被要求停止使用、面临全店铺链接下架的被动局面。因此,建议企业在产品定型、品牌名称确定后即刻启动商标查重与申请,不必等到产品正式上架。

另外一个跨境电商企业经常碰到的误区是,以为自己进行了一次商标注册就安全了,但实际上,商标注册完成后,业务可能会持续拓展,所售商品可能早已超出此前商标注册保护范畴,也可能商品拓展进入未注册的国家和地区。此种情况下,仍不能完全规避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况。因此,有必要进行定期的品牌自查,根据业务发展节奏,调整、补强商标布局。

(二)专利:把握申请窗口期,理清代工厂权属

对于外观独特或具有功能创新的产品,专利是防止被抄袭、被抢注的核心武器。需要特别提示两个实务要点:

其一,专利申请存在严格的时间窗口。美国允许在产品公开销售或展示后12个月内补充申请专利(即“宽限期”),但包括欧盟、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要求在任何形式的公开披露之前提出申请,没有宽限期——产品一旦公开,设计的新颖性即告丧失,此后再无法补救。因此,计划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应当在公开上市前就完成专利检索与申请决策,而不是等到产品热卖后才考虑布局。

其二,与代工厂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至关重要。实务中常见的风险场景是:卖家委托工厂开模定制产品,双方合同未就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工厂私自将该外观设计申请专利,甚至将同款设计转售给其他卖家,导致原创方反而丧失了对自己产品外观的法律保护,还可能被工厂或第三方以专利权反过来投诉、导致自身商品链接被下架。为此,企业在与代工厂签署开模、定制协议时,应当明确约定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委托方,并设置保密与不侵权保证条款。对于高价值或竞争激烈品类的产品,还可以考虑委托专利律师开展“自由实施分析”(Freedom to Operate Analysis, FTO),评估商品上市前的专利侵权风险。

(三)著作权:从产品图片到产品链接文案的全链条原创管理

与商标、专利不同,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时自动产生,无需注册即受保护,但完成登记有助于强化维权时的举证效力。跨境电商场景下,著作权风险高度集中在产品图片、产品销售页面的文案、包装装潢、说明书等内容环节:直接使用竞品图片、从网络下载未经授权的图片、复制同行的产品描述,都是实务中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忽视的侵权情形;即使是委托摄影师拍摄或委托设计公司制作素材,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工作成果”(Work for Hire)版权归属委托方,摄影师或设计公司仍可能保留版权。因此,建议企业建立“内容原创管理”规范:自主拍摄的原始文件、委托创作合同、正规图库购买凭证等均应留档保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既是遭遇恶意投诉时的抗辩依据,也是应对平台版权投诉申诉的核心材料。对于包装设计等兼具装饰性与识别性的内容,还可以考虑与外观设计专利形成叠加保护,构筑更完整的知识产权壁垒。


四、专题:美国Schedule A诉讼及TRO应对策略

近年来,越来越多出海企业,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发现自己的电商平台账号和资金被突然冻结,登陆后台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一起美国联邦法院诉讼的被告。这类情形绝大多数与美国的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TRO)机制及所谓“Schedule A”批量诉讼模式相关,是当前跨境电商企业最需要重点防范的境外法律风险之一。

或许有企业会问:如果Schedule A诉讼和TRO目前主要是美国特有的情况,为什么值得所有跨境电商企业专门关注?原因主要有三。其一,美国长期是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第一大单一目的国市场,2023年海关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中,美国占34.3%,是重要的出海目的国。其二,TRO的打击面并不以“是否主营美国市场”为限:在Schedule A批量诉讼中,原告通常依据被告在平台上的销售记录主张美国法院的管辖,只要卖家店铺对美国地址发货、美国消费者可能获取到相关产品,就可能被列入被告名单。即便买家可以举证证明,其在美国的销售宣传是极少的,也仍需投入时间资源应诉。其三,TRO冻结的对象是电商平台账户和资金,并不一定限于在美国的销售额,换言之,卖家所面临的资金风险不仅限于美国站点的销售额。因此,无论企业的目标市场如何布局,只要经营跨境电商业务,就应当把美国TRO风险纳入合规视野。

(一)“Schedule A”诉讼的典型操作模式

所谓“Schedule A”诉讼,是指原告在一个诉讼案件中将数十甚至上百家跨境卖家列为共同被告,但被告名单以加密附件(Schedule A)形式提交法院并申请密封,卖家的身份信息在诉讼前期并不公开。原告据此向法院申请单方TRO,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和支付机构冻结所有被告账户的资金。法院如果批准并发出TRO,则电商平台需要遵循法院命令冻结卖家店铺账号资金,下架被诉产品链接。卖家通常直到账户被实际冻结后才第一次知悉自己已被起诉。

(二)什么是TRO

TRO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65条项下的临时性禁令救济,具有期限短(通常最长14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8天)、见效快、执行力强的特点,法院可据此责令平台、支付机构冻结被告账户资金、下架涉诉商品。由于原告可以在被告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ex parte)申请获得TRO,实践中,TRO往往成为原告快速施压、促成和解的手段,而非单纯的诉讼保全措施。

(三)值得关注的司法趋势:审查趋严

在过去的几年间,在美国的Schedule A诉讼案件极速增加,且非常多被告都是来自中国的跨境电商企业,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美国部分联邦法院此前对TRO审查比较宽松,并不要求原告在申请TRO阶段就各个被告的具体侵权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对原告造成紧迫且不可弥补的损害进行充分论证。因此,实践中,存在部分原告以相对笼统的举证证据和较低的诉讼成本,获得针对上百个被告签发的TRO,被告处于产品销售受阻、账号资金被冻的被冻局面。即便卖家评估自己行为并不侵权,也可能考虑到应诉所需时间和资源,以及产品销售的周期性,而选择与原告谈判和解,以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2025年8月,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在一份具有代表性的裁定中,明确拒绝原告“泛化、模板化”的侵权指控,要求原告就每一被告的具体侵权事实提供“清楚显示存在紧迫、不可弥补损害”的具体证据,笼统主张“存在混淆可能性”不再当然满足单方TRO的签发条件;同时,法院也收紧了资产冻结的适用范围,明确冻结金额应当与涉诉销售所得或损失赔偿相匹配,而非简单地冻结账户全部余额用于担保尚未确定的法定赔偿请求。对于卖家而言,这意味着在应对此类诉讼时,程序性抗辩(管辖权异议、送达方式、资产冻结的比例性)正在成为越来越有力的谈判筹码,但各地法院尺度不一,具体案件仍需结合受理法院的最新实践判断。

(四)收到TRO或账户冻结通知后的应对流程

第一步,核实案件信息。通过联邦法院电子诉讼系统查询案号,确认诉讼是否真实存在、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商标注册号、专利号等)是否有效,切勿仅凭第三方邮件或短信轻信或轻易忽视。第二步,进行自查评估和必要整改,尤其是如果自评认为被诉侵权行为成立的可能性较高。第三步,全面保留证据,包括涉案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区域(是否实际进入美国市场)、产品来源凭证、产品链接上架与下架的时间节点等,这些材料既是评估资产冻结是否具有比例性的依据,也是后续抗辩或和解谈判的基础。举例而言,如果自查发现被诉侵权商品实际销售额极低,而TRO冻结的账户金额显著超过销售额,则有基础在应诉时主张要求降低冻结金额,匹配实际销售额。第四步,尽早委托熟悉此类诉讼的美国律师。有经验的律师团队通常可以在正式出庭前,通过管辖权抗辩、送达瑕疵抗辩、资产冻结比例性抗辩等谈判筹码,与原告达成和解、促成资金解冻。

(五)操作要点小结

建议出海企业将TRO风险纳入常态化合规体系:一是提前梳理境外销售数据,明确各平台账户资金的说明与留存路径;二是与专业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一旦收到冻结通知,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三是理性评估维权成本,部分案件权利基础存疑、损害数额有限,通过专业谈判往往可以较低成本实现资金解冻,无需被动等待最不利的缺席判决结果。


五、构建出海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建议

将知识产权保护嵌入出海全流程,建议企业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第一,建立组织分工,明确法务/知产团队牵头、品牌运营和供应链部门配合的协同机制,避免知识产权审查只停留在个别环节。第二,在产品选品、开发阶段前置合规审查节点,产品定型后即刻启动商标查重与专利检索,不要等到热卖后才“临阵磨枪”。第三,规范与代工厂、摄影师、设计公司等第三方的合同条款,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保证条款,从源头堵住权属争议隐患。第四,建立原创内容与合规证据档案,保存商标注册证明、专利文件、内容创作记录、供应商授权凭证等材料,并动态更新。第五,建立多平台侵权监测与举报机制,善用平台工具主动维权,但避免滥用举报影响自身账户信誉。第六,制定TRO等境外诉讼应急预案,提前明确内部报告流程和外部律师联系渠道,做到“有备无患”。





结语

跨境电商为中国民营企业出海提供了低门槛、高效率的渠道,但也把知识产权风险前置到了产品上架之前。从平台规则到全球商标专利布局,再到美国TRO这类新型诉讼风险,知识产权合规应是贯穿选品、开发、上架、运营全周期的系统工程。出海企业宜秉持先布局、后出海的理念,尽早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相匹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把可能的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上海民营经济网络服务平台”《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实务——从平台机制到全球布局,兼析美国TRO应对》。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